相信有不少企业主、互联网运营者最近有接到当地公安局网管处通知,需要到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备案,中央为了互联网信息更健康出台了互联网管理的信息,要求由企业提交公安备案,网站和公安局随时保持联系,一旦网站上有违规信息,公安会立马通知负责人进行整改。
再次说明一下,在收到公安局网安大队的通知让法人或经办人过去的时候也不要紧张,公安机关对此类的事件不做任何形式的处罚。只是一个口头的警告和通知企业主、互联网所有者尽快将备案接入公安局备案系统就可以了。具体接入流程为大家整理了一下仅作参考使用:
开始您的备案接入吧,如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与我们取得联系,全程指导协助办理。
备案接入完全免费!
一、引言
编写目的:协助网站开办者和联网单位顺利进行公安机关联网备案。
预期读者:首次使用本平台的网站主办者和联网单位安全负责人。
二、事项名称
公安机关联网备案
三、设定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
第十二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四、申请条件
进行国际联网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在本平台进行联网备案。
五、办理材料
开办者身份证照片
安全责任人身份证照片
若开办者为单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照片。
六、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备案业务。
七、办理机构
各县市网安大队。
八、收费标准
整个备案流程不收费。
九、办理时间
用户可随时通过本平台提交备案申请。
十、联系电话
备案申请审核通过后,用户将接收到属地网安部门的短信通知,其中包括属地网安部门的联系电话。
十一、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备案指南